作者:建昌县 点击次数:256 发布时间:2018-10-24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为了更好地将农机补贴落实到惠农工作当中去,让百姓切实受益,机具补贴核实工作是关键,所以,将制定如下工作细则:
一、保证时间
以省系统启动时间为起点,直到年末为止。
二、保证人员
局党委派出指定人员定岗定位(田国才、马德仁、杨佳旭、张磊)。
三、核查范围及标准
惠普制11大类,24小类、45品目。个人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,农业生产组织不超过200万元。
四、核实办法
补贴对象自主购机后,向办事大厅工作人员提交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发票、账号等相关材料,核实工作人员以补贴对象持有的发票、供货表等相关材料与其所购买的机具进行核对,如完全相符则给予办理补贴,否则不予办理补贴手续,办理完成后提供给县财政部门,经财政审理允许后,再将相应的补贴款打入该购机者的账号中。我核查组对拖拉机、收割机等大型机具进行一机一核,对旋耕机、手扶等小型机具进行集中核查。
五、保留材料
对购机者的相关材料一律保留备案(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二种形式)。
建昌县农机局
2018年3月7日